各有关单位:
我中心于2023年4月3日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《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遴选2023年中国•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宣传服务机构的通知》,截止2023年4月8日,共收到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。经中心询价小组4月11日遴选,发现其中有3家递交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。现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再次发布采购公告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传内容
以宣传旅游指数品牌为主,旅游指数运行情况及其他民生价格监测工作为辅。
二、宣传方式及预算
主要通过机杨或高铁或港口等场所灯箱或广告牌(预算20万元),以及高速路户外桥体(预算7.68万元)投放宣传内容。服务时限不少于3个月,预算总金额27.68万元。金额包含广告设计、投放成本和税费等相关费用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机构应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。
(二)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及附件《遴选评分表》准备相关材料,材料应进行密封盖章。
(三)申报机构应于4月17日17: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中心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机构不得参与遴选。
(二)服务报价应标明预算分类(即机杨或高铁或港口等场所灯箱或广告牌的宣传费用,高速路户外桥体的宣传费用两类)和总费用,总费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,超过的投标作废。
(三)省价格监测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比选,按程序择优遴选承担宣传服务机构。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予以公布,确认后办理合同签订事宜。
(四)中标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保质保量完成服务。
(五)本次服务遴选由省价格监测中心价格指数科负责,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。
招标单位: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
联系地址:海口市龙昆南路12-009号4楼
联系人:黄先生,电话:0898-65313136
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
2023年4月12日